重大訊息公告:本會第3屆第2次會員大會通過章程修正條文對照表 (112.10.28)
高雄市國立高雄科技大學教師會
重大訊息 公告 (112.10.28)
公告內容:本會第3屆第2次會員大會修正後章程全文(如本會網址公告)及章程修正條文對照表(如下)。
高雄市國立高雄科技大學教師會組織章程
修正條文對照表
112年6月27日第3屆第2次會員大會通過修正第11條
112年07月19日高市社人團字第11235740100號函同意備查
修正後條文 |
原條文 |
修正理由 |
第十一條 會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,為退會: 一、會員以書面敘明理由,向本會申請退會者。 二、失去會員資格者,為自然退會。 三、經會員大會決議除名者。 四、連續兩年未繳常年會費的會員,視為自然退出本會;下次如欲入會,循新會員的方式,提出入會申請。 會員退會,已繳納之各項費用不予退還。 |
第十一條 會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,為退會: 一、會員以書面敘明理由,向本會申請退會者。 二、失去會員資格者,為自然退會。 三、經會員大會決議除名者。 會員退會,已繳納之各項費用不予退還。 |
新增第4項 修正理由:本會理監事含理事長,每屆任期為兩年。會員連續兩年未繳常年會費,表示已無意成為本會會員,在換屆會員名冊的交接資料上,即無須再列入該會員姓名。下次如欲入會,循新會員的方式,提出入會申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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