請各位會員老師於112年7月31日前補繳教師會112年度常年會費(如已繳交,請忽略本通知)
各位會員老師您好: | |||||||||||||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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依本會章呈
第九條 會員之義務如下: 一、遵守本會章程。 二、繳納常年會費。逾繳費期限而未繳費者,即暫予停權,至其繳納 會費後始得復權。
第三十二條 本會經費來源如下: 一、入會費:會員入會費新台幣伍佰元,於入會時繳納,入會費可抵 第一年常年會費。 二、常年會費:新台幣伍佰元,於每年四月底前繳納。
第三十三條 本會會計年度自每年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。
本公告係為考量會員老師因教學研究工作煩忙,未及時於112年4月30日前繳納本會度常年會費,故予以延長王112年7月31日止,補繳本會度常年會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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